聚氨酯类胶粘剂执行标准
聚氨酯类胶粘剂执行标准
聚氨酯类胶粘剂是一种高性能的粘合材料,广泛应用于汽车、建筑、电子、家具等多个领域。本文将详细介绍聚氨酯类胶粘剂的执行标准,包括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氨酯类胶粘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以聚氨酯为主要基料的各类胶粘剂。
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90 胶粘剂粘度的测定 单圆筒旋转粘度计法
GB/T 2791 胶粘剂T剥离强度试验方法 挠性材料对挠性材料
GB/T 2792 胶粘剂劈裂拉伸强度测定方法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13477.1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1部分:密度的测定
GB/T 13477.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2部分:流动性的测定
GB/T 13477.3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3部分:表干时间的测定
GB/T 13477.4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4部分:渗出性的测定
GB/T 13477.5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5部分:硬度的测定
GB/T 13477.6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6部分:拉伸粘结性的测定
GB/T 13477.7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7部分:热稳定性的测定
术语和定义
3.1 聚氨酯胶粘剂
以聚氨酯预聚体或聚氨酯树脂为主要基料的胶粘剂。
分类
聚氨酯胶粘剂按包装形式分为单组分和双组分两种类型。
技术要求
5.1 外观
A级:色泽均匀,无明显机械杂质;
B级:允许有少量分散均匀的机械杂质。
5.2 粘度
单组分聚氨酯胶粘剂:≥ 1000 mPa·s;
双组分聚氨酯胶粘剂:A组分≥ 1000 mPa·s,B组分≥ 500 mPa·s。
5.3 密度
1.0 g/cm³~1.4 g/cm³
5.4 适用期
双组分聚氨酯胶粘剂:≥ 2 h
5.5 固化时间
表干时间:≤ 24 h;
完全固化时间:≤ 7 d。
5.6 粘结性能
钢-钢拉伸剪切强度:≥ 7.0 MPa
钢-钢不均匀扯离强度:≥ 8.0 N/mm
压敏性:无压敏性
5.7 其他性能
热稳定性:加热至150℃×2h后,无流淌、无滑动
低温柔性:-30℃无断裂
试验方法
按照GB/T 2790、GB/T 2791、GB/T 2792、GB/T 9286、GB/T 13477.1至GB/T 13477.7等标准进行试验。
检验规则
7.1 组批
聚氨酯胶粘剂以同一类型、同一等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 t。
7.2 抽样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4.0 kg作为样品,进行检验。
7.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如有不合格项,应从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生产厂家、厂址、电话、邮编、产品标准编号、防潮、防晒等。
8.2 包装
聚氨酯胶粘剂应采用铁桶或塑料桶包装,包装容器应密封良好,确保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吸湿。
8.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曝晒,并避免与酸碱油类等物质接触,防止碰撞,严禁倒置或重压。
8.4 贮存
聚氨酯胶粘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避免高温、曝晒,远离火源,贮存期自生产之日起为半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检验,如符合要求仍可使用。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执行标准文档,实际的聚氨酯胶粘剂执行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的产品特性和应用领域有所不同。在实际应用中,应参考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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